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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.4.10

我還是嫌犯

警察那麽勤勞執行任務,我很感激他,就算夜半三更,也跑來提醒我沒還罰單。也或許警察知道,蝙蝠晚上才活動。

結果,在警察叔叔的警告下,蝙蝠起得特別早,去警侷排隊,慾求清白,洗脫罪名,避免官非,聽從警言。結果,櫃檯的小姐很不禮貌的打法我說,今天電腦系統坏掉!叫我下星期一再來。

我嘗試解釋說警察叔叔上門警告,交待我今天非要解決,否則依據保釋信,我沒履行承諾,會上法庭......她沒興趣厛,也沒嘗試了解我的處境,就打發我說電腦系統坏掉,什麽都做不了!至於態度惡略的服務員,我極度厭惡!學識水平即不高,也沒有什麽社會地位,卻學人擺架子。如果沒有為人服務的熱忱,請不要縱身服務業!

在褐色皮膚之地,我一個白色蝙蝠彷徨無助。和我同屬白色的中年路人甲前來協助我一番,結果,回應還是一樣。看到我六神無主,中年路人甲貼心地安慰我說:“只是沒還發單沒事的啦,星期一你再來告訴他說那天系統坏掉啊......"

路人甲的貼心對比與櫃檯服務員的惡略態度,讓我不禁想在馬來西亞這個色彩斑斕的種族環境下,終究還是人以“膚”聚。或許這種狀況不適于凸現種族課題,可是在十萬火急時,往往都還是款同色的同胞,對同黨雪中送炭。看來,“一個馬來西亞”很難咯!Rakyat Didahulukan, Pencapaian Diutamakan 就更加是天方夜譚了。如果績效為先,就不會明知電腦系統不穩定,而不准備後備計劃;如果是以民為本,就不會因自身疏忽而導致的電腦故障,連累到人民行程錯亂,白跑一趟!

結果,罰單還是還不了,所以我應該還算嫌疑犯,警方應該可隨時再傳拘捕令,又或者如果我現在到稍遠的地方,可能又會被說成畏罪潛逃。我國法律詼諧,執法者又有創意,萬事皆可能,大家就等著看好戯!

搞不好昨天他一來,愛上我家,今天不知道會不會再大駕光臨!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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